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
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规定,现征求公众对“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焦炉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4万吨合成氨及18万吨尿素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概况: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新建“变换+脱碳+甲烷化+深冷分离”生产单元制LNG,富氢尾气去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新建CO2回收装置,以CO2和液氨合成尿素。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1-140861-89-01-389389。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链接网址,网上阅读或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mcDd7CPQsq308WmEIavDpQ
提取码: v8ra
2、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如下:
可通过电话、书面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索要征求意见稿报告书。
建设单位: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慕粉蓉
通讯地址:山西省河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435982004
邮 编:0433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清涧镇的政府人员、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下列所示网站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直接发送到建设单位公布的邮箱;或书面寄送到建设单位公布的地址。
2、打电话向建设单位反馈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该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