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危化一司处长肖丹、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贡凯青、省应急管理厅危化一处处长郝建东、运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晓军等领导莅临集团公司,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河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新善,河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庞晓斌,集团公司总经理薛国飞,总经理助理薛国军陪同。
肖处长一行听取了总经理薛国飞及相关负责人关于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运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深入生产一线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现场询问等,对集团公司重要风险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隐患排查、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肖处长对阳光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将安全管理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要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作为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和运用,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