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2020年12月1日,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特邀专家对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9万吨/年炭黑加工精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会议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并出具了《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9万吨/年炭黑加工精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18]133号文要求,我公司向社会公开《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9万吨/年炭黑加工精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形式向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验收单位联系人:崔敏 联系电话:18435980678
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