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及合成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法律和法规相关要求,开展了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及合成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相关内容如下:
一、 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附件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如需查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河津市华源燃气有限公司索取。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的征求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伟娜
联系电话:13466952250
联系地址:河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1号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7日,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0年7月6日